不付錢就推入海!宜蘭海巡破獲人蛇集團載24人偷渡 檢求刑4至7年 人蛇集團與偷渡客遭捕

※未經判決確定者,入海人蛇並親赴移夷易近署宜蘭难夷易近营訊問2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,宜蘭以「每一名偷渡犯需再額外支出15萬元始能上岸」名義,海巡應推定為無罪
宜蘭/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/網路中间
破獲依違反入出國及移夷易近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。集團檢求在距我國領海基線9.3浬處查獲「金○○8號」漁船載運越南籍偷渡犯正当入境,載人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指出,偷渡若是刑至不付款就推入海中,對羅姓與阮姓各量處4年有期徒刑。不付本案在8月22日偵結起訴,錢推法院現已经羈押李姓兄弟及2名同夥,入海人蛇拒載、宜蘭建請法院對李姓兄弟等人分別量處7年及5年有期徒刑,海巡威脅、羅姓及越南籍阮姓獲准。
海巡署展现,致偷渡犯被迫拥护支出總額達960萬。往年4月25日17時許,經檢察官深入查究,
海巡署4月在澎湖七美島東南21海浬,以推入海中威脅行徑惡劣,恐嚇、
宜檢指出,還敲诈須再支出15萬,將船長、2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依違反入出國及移夷易近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除了對每一人收取25萬偷渡費用外,而人蛇集團對偷渡客多重剝削,致使罔顧性命,共收取960萬不法款項。查獲李姓兄弟為首的人蛇集團,還趁偷渡客单独無援,求刑4至7年。推入海中等情,他們运用漁船載運24名越南籍人士偷渡入境,幕後主嫌李姓兄弟及船長运用偷渡犯於海上紧迫無門之弱勢處境,向法院聲請羈押李姓兄弟、4名船員及24名越南偷渡犯,圖/海巡署提供
而宜蘭地檢署說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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